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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代码中心就进一步深化开展数据清整工作做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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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09-11-30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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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5月数据质量专项清整工作开展以来,大部分省市分中心的数据质量都有大幅度的提高。为彻底完成好2009年数据质量专项清整工作,针对目前此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国家代码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数据质量专项清整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组代管中函[2009] 78 号),要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进一步深化开展数据清整工作。 通知中对代码数据质量合格率达到80%以上的23个省市分中心即上海、北京、南京、沈阳、河北、深圳、福建、海南、青海省、甘肃、山东、云南、青岛、长春、吉林、成都、内蒙古、浙江、黑龙江、哈尔滨、河南、杭州、天津提出表扬。通知指出,此次数据质量专项清整工作验收以各省市分中心组织审核验收和国家中心抽样审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样合格率超过80%视为合格。通知还要求,无特殊情况下,2009年12月21日前所有提出延期申请的省市分中心均应完成数据质量清整工作;各省市分中心除继续完成数据质量专项清整工作外,还应着手建立有效的数据质量审核机制,将清整工作纳入到日常化管理中,国家中心将从2010年1月份开始,对各省市分中心每天上报的数据进行日常化审核,并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中。 各省市分中心要全面提高组织机构代码数据质量,为组织机构代码面向政府部门以及社会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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