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窗口服务“统一、便民、优化、效率”的总体目标,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深市监通告〔2009〕2号),现对组织机构代码各办证点受理范围通告如下:
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窗口受理范围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会组织等非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的登记、年检业务。
二、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无线电管理大厦)办事窗口受理范围
全市各类组织机构代码的登记、年检业务以及所有机构代码的网上申请业务。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窗口受理范围
本辖区内内资、外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股份合作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三来一补项目组织机构代码的登记、年检业务。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分局尚处于组建阶段,其辖区内内资、外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股份合作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三来一补项目组织机构代码的登记、年检业务 可以到龙岗区代码办证窗口或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窗口办理。
五、本公告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深圳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8856226
附:全市各代码办证窗口具体地址
1、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
2、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窗口: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3002号无线电管理大厦10楼;
3、罗湖分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008号嘉宝田花园鸿福阁2楼;
4、福田分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工商物价大厦3楼;
5、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工商物价大厦6楼;
6、盐田分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1013号红盾大厦;
7、宝安分局:深圳市宝安区23区海关大厦9楼;
8、龙岗分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楼西座8楼;
9、光明分局:深圳市光明新区塘明路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特此公告。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深圳分中心
2010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