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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表
1、申领组织机构代码基本信息登记表1(限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写)
2、申领组织机构代码基本信息登记表2(限机关、事业、社团等其他机构填写)
注:以上两种表格为更新后的表格,请申请单位根据单位类型下载并填写。此表格从2009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届时旧表格不再使用。
二、填表辅助资料
(一)经济类型与代码表
(二)深圳市行政区划代码表
(三)经济行业及其代码前二位对应表
三、申请步骤
1、下载表格
2、参照单位合法登记批准证书及填表辅助材料如实填写本单位资料,表格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携带以下材料到代码办证大厅交表
(1)已经填好的申办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机关:编委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团、工会单位:社团、工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单位:合法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营业执照上列明的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则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4)变更、到期换证、年检的单位须携带原代码证和信息卡。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变更名称的单位还须提供工商局核发的变更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分支机构、机关非法人、事业单位、社团法人还需提交主管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所有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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